2008年7月21日 星期一

系教評會黑箱作業4: Help!!!

我在部落格公開一切,以對抗不公、不正、不義,但明槍易躲,暗箭難防,惡勢力更難阻,相信馬總統已注意到此事,希望能保我人身安全!
www.wretch.cc/blog/pann/13061815

......「官司前中後期間,8被告中之三教授周董、鄧通、洪秀全走人,(但洪現已回鍋),分赴南台、台科及嘉大;二副教授,一卸主任職、一獲欽點為語言中心主任(為人文科學學院長吳德和表妹);小助理與一工友仍留原系,另一工友則轉院長室。原告(本人)即受害者則因數次車身給劃、車胎被割,又遭人跟蹤而接受他校禮聘為系主任,辦理借調並遠離雲林。......

(都說我堅強,但甚為辛苦,不過對方也不會好過: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也。)

系教評黑箱作業3: 系教評重審不合理!

1. 系、院評已通過續聘的不能到校教評卻變成不通過;
2. 系、院評皆過的,到校教評變成不過,不能再回系、院重審,而且變成不過;
3. 聘任案不能由(低階)助理教授審(高階)副教授;
4. 校教評若有委員(吳德和)反對續聘,必需提證據,經過討論後再各自圈投;
5. 贊成,就發聘書,不贊成,則送教育部,不過,
6. 鑑於程序不合及法條不適,教育部勢必退回(如政大處理莊國榮案), 但是,
7. 也只能退回校教評(如政大處理審莊國榮案),不能退回系教評重審。

所以,7月16日之系教評會純為「枉費心機」,但對本人則是 嚴重傷害!

動員出席之九名系教評委員:5名副教授:楊育芬(院長吳德和之表妹)、王子富、許麗瑩、焦錦濮、賴志超(問答時不在,要「投票」時才到);4名助理教授:黃惠玲、葉惠菁、魏式琦(有課不上,特來「投票」)、李淑蓉。

系教評會黑箱作業2:不實報導等同誹謗

自由時報鄭記者16日系教評會一結束,就接到密電趕赴人文科學院,同時採訪焦錦濮及「校方」、「學校」,又未向本人求證即發佈不實新聞(如下文),非常不專業,而能代表「校方」、「學校」的校長室、人事室及秘書室均否認受訪,尤甚者,居心叵測,亟欲製造衝突矛盾及惡意誹謗,已嚴重傷害校譽及本人:若仍執迷不悟,胡作非為,將難逃法律制裁!

雲科大林校長最忌濫用「校方」,認為是推卸責任。) //

綠色字均為不實報導
亂興訟?雲科大不續聘潘穎薇

記者鄭旭凱/斗六報導〕雲林科技大學應用外語系16日召開系教評會,決定不續聘應外系老師潘穎薇,學校表示,潘老師喜歡胡亂興訟,曾控告7名老師貪瀆,結果案件全部不成立,卻又在部落格批評檢察官辦事不力依教師法第14條第6款及第8款的規定,其行為已不適合續任教職。
據了解,潘穎薇老師對於系教評會做出的不續聘決定完全無法接受,她認為自己遭到迫害。
雲科大應用外語系主任焦錦濮指出,校教評會日前退回該系教師潘穎薇的續聘書,系教評會因而在昨天上午召開系教評會,由9名委員開會審議其續聘案,結果教評委員認為,潘老師控告7名老師貪瀆根本不成立,但她不僅未向這7位老師致歉,還在部落格中指出這7名老師貪瀆是「鐵證如山」,批評檢方「辦事不力」。
潘穎薇去年也控告2名學生妨害名譽,目前案件仍在審理階段;另外,潘穎薇也在其部落格中抨擊該系的老師聘任有「黑箱作業」,校方認為有造謠生事之嫌。

系教評會黑箱作業1: 胡作非為

若會議記錄、錄影、錄音與本文出入甚大,建議測謊

昨日開系評會討論本人校教評打回的不續聘案,會後「恰」有聯合報記者來訪,但請其待三評過後看結果再報,那知他仍為了搶新聞趕稿,以致不夠周全,特補充如下:(11:00 - 11:30動員9/10委員討論,11:30始質詢,應該已判我()死)。

1. 9票通過不續聘並無實際投票驗票,僅係由賴志超(前系主任,因導師費遭告五大項罪名下台)主使,焦主任遂言「9票全數反對續聘潘穎薇」,並逐項安插罪名,本人立即進入會場要求見投票單,不果,同時亦索取錄影紀錄,焦答應了,但許麗瑩一邊吃便當一邊說「必須經過系評會通過」,焦立即改口,言許委員不准,但經質疑出爾反爾,其立即老羞成怒大吼,並要助理林佳芸叫校警,且立即進入系主任室,叫張凱倫(工友,原名文玲,亦因導師費遭告)將錄影記錄帶入,鎖門密談後,匆匆離開辦公室。本人不得已,改守候辦公室,請林小姐提供但電焦亦遭拒,二十分鐘後,有聯合報記者進入採訪,前後等了一小時餘,連一張投票單都見不到。(*若事後才提供則顯然涉嫌偽造文書。以上情形曾立電人事鄭主任及周主秘。

2. 此次不續聘案係無中生有,系、院教評早過,但因吳德和(人文科學院長)在校教評突然提出不續聘案,且未附帶不續聘理由及事證。有委員認為違反程序,遂退回系、院教評重審。

3. 焦錦濮主任列舉十數項「罪狀」指控本人,每項均以「有或沒有、是或不是」,如「某年某月某日,你有沒有 ...... ?」或「某年某月某日,你是不是 ...... ?」質問本人,由於事前並未提供「罪狀」,致難以答辯,更易落入圈套。十數點罪狀甚至包含94年應外系歷屆系主任苛扣320萬導師費且私自濫用之遭告「歷史」
http://www.wretch.cc/blog/pann/13061815,又嚴厲指責本人不該提供新聞報導,其實該篇報導亦有訪問賴志超及吳德和。

4. 指控罪狀之一為「某年某月某日,在你的教師評量有學生指你有情緒反應,有沒有?」本人尚未見到,顯然是新貼,而且僅有一人,且未具體指明發言內容,而對於90%學生對本人之超優評量評語則置之不理。

5. 一項針對向檢方舉發系導師費運用涉及不法,檢方不起訴處分,將「雖鐵證如山,仍以不起訴結案」妄加上「檢察官無能」之語,欲陷本人於不義。另外,連本人在部落格的「日本九州遊記」都遭指控未事先報備。

6. 在DH103室開之會議結束,第二個踏出門者為賴志超,問他何以操弄主席,不公不義對待本人,賴面帶獰笑,道:「我不是好人,妳不知道嗎~~?」「難道妳不知道我不是好人嗎~~?!」本人之後上樓恰逢李淑蓉(曾當眾罵同事不要臉而挨告)及魏式琦(前企管系陳主任太太)談話,遂言「您二位未圈選票單,若事後出現,則涉偽造文書罪。」兩人無言以對,遁逃。又上三樓見洪銓修教授,向其解釋導師費不得不提告之由並請其諒解,雙方釋懷,此時恰見黃惠玲,立刻重複對兩位女同事之語,黃亦心虛匆匆離去。

聯合報報導,焦未及時提供且拒絕提供十分明顯且正當投票之證明及錄影存證,已顯示其有嚴重瑕疵,若各主管單位不查,將重傷本人權益。

本人學養兼修,素有盛名,卻只因指出應外系種種缺失,而遭犯錯者聯合打壓,製造莫須有罪名,欲除本人而後快,此部落格僅為傳道授業、抒發心聲及不平之鳴,卻不知犯了那項「七出罪」,遭扣聘書;只望公平人士主持公道,千萬勿受應外系數個挾怨報復者誤導,而應秉公處理,維持雲科大卓越名聲。

應外系不等於雲科大,幾個有瑕疵的主任、副教授及院長更是公報私仇,應迴避評審!//


以下為聯合報報導: 雲科大不續聘 潘穎薇:白色恐怖
2008/07/17
【聯合報╱記者魯永明/雲林縣報導】
雲林科技大學應用外語系昨天召開系教評會,9名委員全票通過不續聘副教授潘穎薇,她被指在部落格發表有損系導師清白的言論,遭學生反映教學不力等。對這個結果,潘強烈反彈,指控審查不公,形同「白色恐怖」;系主任焦錦濮指潘已不適任,若她不服,可以向院校教評會申辯。
潘穎薇是留美比較教育博士,在雲科大教中英翻譯,她指控應用外語系上周以雙掛號、電子郵件、公文通知她列席系教評會,如同「下十二道金牌」,理由雖指是關係她權益,事實上已構成「恐嚇威脅」;教評會列舉11項指控她的「罪狀」,問她「有或沒有」,事前未讓她看,無從準備答辯。
她說,指控罪狀之一「有學生檢舉她情緒發言」,但未具體指明發言內容。另一項針對她過去向檢方舉發系導師費運用涉及不法,檢方不起訴處分,將她在部落格的留言當成罪狀;連她到日本九州旅遊,都被指控未事先報備。
她不滿地說,系教評會審查過程不公,教評會結束,她要求查看投票結果,卻找不到人。
應外系主任焦錦濮說,聘任、解聘教師,須經系、院、校教評三級三審,昨天出席9名委員投票,全數不續聘潘副教授,有錄影存證,會再以書面通知。她如認為不公,可在院、校教評會申辯,會給她充分陳述機會。

2008年7月9日 星期三

道歉啟事

下列啟事將於 www.wretch.cc/blog/pann及www.wretch.cc/blog/ixen 連續刊登:


本人於96.12.26對潘穎薇老師出言不遜,之後六個多月更多次在自己部落格及潘老師(教學)網誌辱罵攻訐、捏造不實、壞其名譽、毀其形象,致其身心嚴重受創。本人對以上行為深感愧疚,特此道歉,請求原諒,並保證永不再犯!

                吳俊憲 謹啟



(吳因嚴重毀謗已受重懲,除實質賠償,並需公開道歉,而以後若仍有毀損名譽事件發生,包括任何網站留言、文章等,將是新案可另提告;檢察官並指示吳於刊登道歉啟事後關掉部落格。)


        
- 慘痛教訓,不可不慎 -

2008年6月24日 星期二

開倒車?

油價漲,通貨膨脹,原物料奇貴,報社陸續關閉、裁員或縮頁。中國時報要裁600人,聯合報也將由23大張減為11張,水果及自由報雖不動,卻不見得就永保平安,網路盛行,不出門也能閱報,兩家銷路下滑,已是不爭事實。

馬總統上台,推動電子簽章,校方也朝電子文書走,唯近來不知是否因本部落格貼了幾份(教評)會議記錄,忽然電話留言沒了,電子信不回也不簽收,甚至僅送紙本到系上信箱,又回到蠻荒時代。

其實會議有錄音,紙本仍可掃瞄,捨文明就落伍根本無濟於事,再者,凡事若皆符合公開、公正、公義原則,又何懼之有?更重要的是,重要文件紙本送達不到,豈不又損了對方權益?!

2008年6月21日 星期六

英文命名趣談

時代進步,幾乎人人都有英文名字,直譯意譯固可,現成的更方便,只是若不清楚來由而隨心所欲編個名字,就會貽笑大方了。
  一般說來,英文名大致採自一、聖經、希臘神話、羅馬神話、古代名人及文學名著;二、祖先籍貫、山川河流、鳥獸魚蟲、花卉林木、珠寶珍器等。而根據英美姓名學家統計,現代英語姓名的語源涉及古英語、丹、荷、德、挪、瑞典、拉丁、法、西、義、俄、波、希、希伯來、阿、古巴比倫、波斯、美印地安、夏威夷語等三十多個大小語種。
  英文名不同中文名,不但男女有別,文化語言背景亦不同,隨心所欲命名很容易鬧笑話或讓人一頭霧水,筆者名字就是一例:當初因仰慕瑞典女星Ingrid Bergman而且又與「穎薇」相近,即使明知是德國名仍照用不誤。只是洋人總會納悶我怎麼取個德國名。英文名亦不可自創自拼,如蘭妮擅用Lanny,「佩妮」直譯Peiny均是子虛烏有。其實Penny就是英文名,好記、好念,也和其中文名十分接近。(Penny也是一便士或一分錢,Penny wise, pound foolish就是小事精明,大事糊塗)。
  用喜歡的水果或食物命名,更是大忌。有小姐名Strawberry草莓、喜食芒果者名Mango,在西方人眼中皆為異數不可取。不過Candy(糖果)確實存在又十分可愛,也就不會引人詬病了。有名Rambo藍波者,卻矮小瘦弱,全無「第一滴血First Blood」越戰游擊英雄(席維斯史特龍Sylvester Stallone飾演)的架勢。這些情形不知是否與小人開大車,小臉戴大眼鏡或大人背小皮包的補償心理有關。還有人叫Romeo羅密歐;若自認是情聖、美男子,鐵達尼號的Jack傑克不是更好?!
  筆者曾與新生對答如下:”What's your name? ” “I'm Nohbdy. 我叫/是「無名小子」”原來此君引用希臘神話英雄奧迪修斯Odysseus的假名:奧迪修斯在與獨眼巨人族賽克羅普斯Cyclopes的領袖波里費莫司Polyphemus決鬥時,刺傷了巨人一隻眼,巨人受傷大叫,門外部下問是誰傷了他,他只是不停的叫:「Nohbdy hurt me!」「Nohbdy hurt me!」Nohbdy 與nobody(無人)幾乎完全同音,當然無人救他了-- 此名雖含意深卻是孤芳自賞、曲高和寡。
  有關不明文化背景起名的軼事亦不少。有些名、姓就是不能湊在一塊兒,如Peter和Pan是也。Peter Pan小飛俠(潘彼得)是蘇格蘭劇作家James Barrie的劇本及主角名,是個不肯長大的小孩或長不大的成人.。二姪子名William Pan與賓州殖民地創建人William P enn 不但幾乎同名同姓,且同居住地 -- 賓州Pensylvania費城Philadelphia。此外,有同宗數年不見朋友,赴美數年,已將Pan改為Penn,不知是想完全洋化,還是寧與開發家同族而不屑和老天真為伍?
  筆者大哥英文名Thomas湯姆士,與美國獨立戰爭時期的政治活動家、資產階級民主主義者潘恩Thomas Paine不但同名還幾乎同音同姓。潘恩曾發表名著「常識Common Sense」,號召北美殖民地反抗英國統治。
  二哥喜歡金子,想到有(黃)金與「尤金」Eugene同音(意思是出身尊貴),就給兒子取名Eugene,富有而高貴,音意也兼顧。只是黃金已失寵,倒不如叫Dell(戴爾)或Bill比爾(蓋茲)好些。
  另有同宗羨慕聖經裡古猶太人領袖、大力士Samson參孫以及美國山姆叔叔,成了Sam Pan(山姆潘)。可是sampan是小船、舢舨,大力士當不成反成小船,豈不是劃虎不成反類犬?
  姓潘的女子最好別取名Dora,因為Dora Pan倒過來唸就成了Pandora. Pandora是天神宙司Zeus用黏土做成的世上第一個女人,因為好奇,將宙司給她的盒子打開,自此給人世帶來了瘟疫、哀愁和禍害。還好,「希望」倒是給搶救了下來留在盒內沒放掉!
  美國人都以姓氏代表人,而我們翻譯也只譯姓不譯名,如柯林頓Bill Clinton 、甘乃迪John Kennedy 等。有個學生以偶像芝加哥公牛Bull籃球隊的飛人喬登Jordan為名,只是喬登全名為邁可喬登Michael Jordan,學生以姓為名,弄巧反拙。
  其實取英文名字並不難,影星和小說女主角的名字可借用的就不少,如Sharon、Michelle等。心儀女王或皇后的可選Elizabeth、Catherine(俄國女皇)、Margaret(既是珍珠又與前英國首相柴契爾夫人同名)、Mary(也是聖母名)或Anne(可惜遭亨利八世砍了頭)。黛安娜Diana是羅馬神話中的月亮與狩獵女神。出生在四、五、六月的女孩可逕取April、May、June;April還表示鮮花開放。May源出女神Maia邁亞,意為少女或未婚女子,英語另解是山楂。June表年輕。此外,與中文相得益彰的名字亦不少,如美女可取Phillis;身材纖細的可稱Celia,嬌小者不妨叫Vivian。有名大蘭者直接取蘭花Orchid。姓楊的男生名Paul,與名歌星Paul Young相輝映。明珠逕可稱Pearl珍珠。(故)中廣主持人David Wang直譯大衛王,再轉為英文就是King David。此英文名氣勢雄偉,取得十分高明、有心:大衛王King David是古以色列國王,統一了整個以色列王國;David還有朋友、可愛的意思。   有許多中國人不願取英文名,認為有損國格,但若非取不可,就將中文名逐字拼成英文,難唸無比讓人永遠記不得。殊不知名字只是個符號,以好記好叫為宜,而若能取個與中文名字相近又名符其人的英文名就更有學問了。


(原載於中央日報副刊「中西命名趣談 ─ 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 」1996年7月22日)

簧宮奇聞1 續篇

話說當日面試,求職者(陳)抗測已是奇聞,而「三娘」竟還一致助其拒答,更是不可思議: 黃助理教授(曾任教國小18年,與陳同赴國外辦事過):要先通知她(陳)今天要翻譯才行!-- 要不要題目也先通知?許副教授:給她(陳)的稿子必須先經過委員許可!-- Déjà vu? http://www.wretch.cc/blog/pann/13057687楊副教授(陳面試後、返回發表拒譯宣言前):我們就是要寧爛勿缺!-- 世說新語?許副教授(陳發表拒譯宣言後、投票前):陳老師,我們要錄取妳,但妳會不會因為我們這樣子而不來?-- 應外系是許氏企業?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應用外語系96學年度第6次系教評會會議紀錄
97.05.28
一、時 間:97年05月28日中午十二點
二、地 點:文科大樓三樓DH321
三、主 持 人:焦主任錦濮 記錄:林佳芸四、出席人員:焦主任錦濮、楊委員育芬、潘委員穎薇、王委員子富、許委員麗瑩、賴委員志超、葉委員惠菁、黃委員惠玲、彭委員登龍、魏委員式琦、李委員淑蓉五、缺席人員: 六、宣布開會:七、主席報告:八、提案討論:
臨時動議:1.週一(6/2)專任教師面試時,予面試老師當場進行翻譯及口譯。

記者報導以偏蓋全失焦距

早看電子報,見自由時報有讀者爆料應外系聘任過程黑箱作業,其中涉及本部落格,系主任及人文科學院長,始發現記者不詳查雙方而產生言詞矛盾之害:1. 讀者、爆料者、部落格混為一談。2. 記者所述之爆料內容與部落格內容不符。3. 單方「查證」,未詳讀部落格文(簧宮奇聞1及續篇)或訪問版主。4.此事主題應是陳的態度與資格問題:求職面試卻拒受測;資格不符仍投遞。5. 系審查疏忽(?)仍讓陳參加面試,已是違反公平、公開原則:若無陳,任何一人均有機會上榜;三位應徵者之權益損失不可謂不重!
〔記者鄭旭凱/斗六報導〕有讀者向本報爆料指出,雲林科技大學應用外語系在六月二日聘任專任老師時疑有黑箱作業,為一名陳姓應徵者護航,爆料者質疑應外系主任焦錦濮及人文學院院長吳德和涉及偽造文書、背信和侵犯教師人權。
焦錦濮昨天表示,學校聘任老師的過程絕對公平、公開,不可能有黑箱作業,而且學校在向人事單位查證後,證明該位陳姓應徵者在六月底才能取得博士學位,因資格不符並未予錄用,對於爆料者的不實指控,將進一步了解內容後再決定是否採取法律途徑。
爆料者在其部落格中指出,六月二日有四名應試者參加應用外語系聘任專任老師面試,面試時除自我介紹及報告,也請應試者翻譯一段英文財經報導,但陳姓應徵者翻譯的內容太專業,恐怕學生聽不懂,有位委員希望她能正確表達專有名詞,以保障學生受教權益,未料陳姓應徵者竟拒譯。
爆料中還指出,這位大牌的應徵者(指陳姓應徵者)經過「包裝、改造」,學資歷升了級,更過分的是,依規定,審查委員會委員九人,至少要有八人出席投票,但是,主事者竟找來三位外系教授來投票,讓這位大牌的得票數暴衝到六票。
焦錦濮表示,陳姓應徵者曾在雲科大兼任老師,面試當天突然有一位委員自行拿出一篇文章要陳姓應徵者翻譯,由於與考試規則不符,遭其他委員制止;另外,由於依規定審查委員必須具有副教授以上資格,應外系擁有副教授以上資格的老師不足九個,才必須聘任外系副教授擔任審查委員。

為何亂黑?

聽某校外文系主任說,雲科大應外系教師流動很大,似乎與權力鬥爭有關。這句話蠻有意思的。系上除了一位才回鍋教授,還有六位副教授,但在導師基金出問題後(見http://www.wretch.cc/blog/pann/13061815),均不願當主任,讓「賢」結果,落到最資淺的new comer做。既無人願意做,何來權力鬥爭?又何以亂黑至此?文人相輕/嫉才也,作賊心虛也,剷除異己也。論語為政篇第二‧十四章,子曰:「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註),實為最好寫照。就讓它亂、黑吧,當鬧劇看也無妨,不過趕盡殺絕就不好笑了。註:「君子團結卻不勾結,小人勾結卻不團結。」A gentleman is affectionate but not partisan. A petty man is partisan but not affectionate

2008年6月12日 星期四

七月四日三通後

運將說:七月四日三通後,富太太都要去整型了。老公忙著跑對岸築新巢、探「親戚」,不換張臉怎行?看來整型外科雖風險高,還是有賺頭,不過,與教國標舞相比,尤其是探戈tango,則差之遠矣!

亂與黑 -- 簧宮奇聞 1

應外系6月2號有四位老師來應徵職缺,一位任教私校14年,一位兩年,一位高中老師16年,三位皆有博士學位,第四位曾憑商業背景任本系專任講師,一年後離職,現想回鍋。
面試時,請應試者視譯一段英文財經報導,前三位有兩位譯錯,第三位稍好未離題,第四位(陳X如)上場,報告了其「專業」英文,有委員言太「專」,學生恐聽不懂,另有委員則請其視譯,以確定其能正確教授專有名詞及背景知識,免得學生權益受損,沒料到這位求職者竟數請數拒譯,甚至離席後又返,在主席台發表拒譯理由(詳情見續篇)。
過了一個禮拜,昨日會議紀錄出來,這位「大牌」經過系上「包裝、改造」,學資歷升了級:徵才啟事(如下)明明規定要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或博士學位者,而大牌不但連專任講師都不是,而且還只有碩士文憑而已!
還沒完呢,「聘任審查委員會」委員共計九人,需至少有8位出席投票,主事者看到只有五位面試委員在場,遂急傳三位外系教授來投票,而三者就在未經面試過程、不知對方資格不符情形下投了票。您說說看,這是不是簧宮奇聞?可不可以列金氏記錄?(等等,還有,林副院長言助理教授不能投副教授,但能「假投票」,立刻,所有教員接到通知,通通出現投假票,讓陳X如票數暴衝。)//會議記錄如下: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應用外語系96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臨時聘任審查小組會議紀錄
97.06.02
一、時 間:97年06月02日中午十二點
二、地 點:文科大樓一樓DH103
三、主 持 人:焦主任錦濮 記錄:林佳芸 四、出席人員:焦主任錦濮、林委員崇熙、廖委員年淼、李委員哲賢、楊委員育芬、潘委員穎薇、王委員子富、許委員麗瑩、賴委員志超、葉委員惠菁(列席)、黃委員惠玲(列席)、彭委員登龍(列席)、魏委員式琦(列席)、李委員淑蓉(列席)
五、缺席人員:
六、宣布開會:
七、主席報告:
八、提案討論:
案由一:本系97學年度第1學期新聘專任老師投票案。
說明:
1. 本系擬於97學年度第1學期擬新聘一名專任教師。專任教師面試已於06/02早上舉行,面試老師有張XX老師、陳XX老師、許XX老師和陳X如老師。其中張XX為副教授,其餘為助理教授,請審議。
2. 依「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規定,本系此次聘任審查委員會委員共計九人,需至少有8位委員出席投票,提請各位委員討論投票。
決議:經本次出席委員討論及投票後,票數如下:
張 老師1陳 老師1
許 老師1
陳X如老師6
依「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第九條之規定:系教評會非有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不得決議。陳慧如老師的票數為6票,達到規定之門檻,故聘請陳X如老師為本系97學年度第1學期專任教師。
九、 臨時動議:無
十、散會:中午十三點整//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應用外語系

請張貼公告
徵聘教師啟事

徵聘項目:專任教師1名應徵資格
具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資格或博士學位者
專長口筆譯人才 外貿、具有國際商務、國際會議、國際談判、國際翻譯經驗者或具有相關經驗者為佳(留學英語系國家為優先)

除上列條件,所有申請者亦需能教外系基礎語言課程,並具以英語或另一外國語授課之能力
應徵方式: 申請文件
1、經歷證明:(如有講師或以上之教師證書,請附影本) 2、最高學位證書及成績單影本各一份(國外學歷證件需經駐外單位驗證)
3、英文自傳(應說明專長領域) 4、詳列能教授之課程名稱或曾教授之課程名稱及一門擅長任教課程之綱要各一份
5、著作目錄及博士論文(或代表著作)影本(需以英文撰寫)一份 6、推薦函一~三封 7、其它有助於說明個人專業能力之著作或文件(。)申請截止日期
民國九十七年五月二日(五)前寄至本系(以郵戳為憑)
郵寄地址 640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123號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應用外語系(請註明:「申請教職」)林佳芸 助理收聯絡方式聯絡電話:05-5342601轉3201林助理傳真:05-5312036
E-mail:linbo@yuntech.edu.tw
網址: http://www.dafl.yuntech.edu.tw/
◎經本系系教評會初選合適者,將受邀面試。(版主不在,不知如何初選的。)
◎經遴選聘用者 自九十七年八月一日起聘。(版主註:除黑箱作業,徵聘啟事亦語意矛盾,標點符號錯漏。)

2008年5月27日 星期二

有關兩封gay讀者的信

「懷念五燈獎」帶來的閱覽人潮始料未及,不知是因gay字特別敏感,還是自由時報閱覽率高,總之這個部落格的辛勤耕耘終於有了回報。

老實說,有兩位同志來信,第一位斷章取義,惡言相向,第二位就事論事,正面回應,結果前者遭我列為拒絕往來戶,後者來函照登。(見留言版)

至於「扮為gay樣」還有一想法:不是所有gay都打扮花俏,但打扮花俏的「男人」(註)必為 gay;畢竟男女有別,穿著還是有差的。

註:現在性別有三類:男、女及中性;我們認為的男女並不為對方認同,所以我用引號以示區別。

(其實在美國,gender(性別)欄已有以上三類供勾選了。)

還是報紙行

這個部落格低調經營,每日平均瀏覽人次不過數十個,但有兩次破百,而且是數百,今早十點竟已高達三百多,趕緊追源頭。

有鑑於上次水果報曾未經考證即刊登挾怨報復生之投訴而讓部落格人次暴增之經驗,猜想平面媒體之投稿一定獲刊了,果不其然,自由時報的「自由廣場」登出了「懷念五燈獎」。

曾有專家預測部落格五年內會消失,我也相信部落格需要精心維持,只是沒料到報紙竟也能提升部落格閱覽,還是薑是老的辣!

2008年5月19日 星期一

懷念五燈獎

懷念五燈獎

我和眾人是到楊宗緯竄紅時才開始注意中視的超級星光大道,而真正投入是第二班,一週連重播可看三次,如今三班進入八強,別說看三次,連一次都斷斷續續甚至看不完就轉台或關機,不是唱得不好,而是「歹戲拖棚」,歌唱已非主戲:主持人、評審及參賽者的「互動」與「感言」讓三小時變得難以忍受。

我不懂為什麼主持人一定要亂點鴛鴦譜,替參賽者湊對或問男女私事;我也不明白為什麼一定要讓大家彼此擁抱,肢體接觸;我奇怪幾位裁判的評語幾乎完全相同;有位每次用詞「深奧」,必須重新詮釋才懂;有位是服裝顧問,卻將每個男參賽者打扮得像gay(註),又評歌藝,不過總拾前數位評者牙慧;參賽者拿了低分,也依樣畫葫蘆,重複評審語,完全認錯,但偶爾碰到衝突評語就不知如何措辭,只好閉嘴,點頭稱是。

唱條歌只需三至五分鐘,卻能耗掉20多分鐘在聊天、訪問及感言上:幕後先表達戒慎恐懼心情及對偶像歌手歌功頌德、唱前與主持人寒暄、唱完受訪、聆聽評審意見、接受主持人教誨、下台再自我檢討,發表得失心得,還不能表現太堅強、理智,最好是掉眼淚。好懷念五燈獎,只有才藝,沒有矯情與堆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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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我從未瞧不起gay,也有不少gay朋友及同事,但其等穿著並不花俏,反倒是許多打扮得大紅大綠、色彩鮮豔的男士均表明為 gay,所以文中的「像gay」純指穿著,並無他意。還是我該採用一位gay讀者的建議,用「娘娘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