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9日 星期三

道歉啟事

下列啟事將於 www.wretch.cc/blog/pann及www.wretch.cc/blog/ixen 連續刊登:


本人於96.12.26對潘穎薇老師出言不遜,之後六個多月更多次在自己部落格及潘老師(教學)網誌辱罵攻訐、捏造不實、壞其名譽、毀其形象,致其身心嚴重受創。本人對以上行為深感愧疚,特此道歉,請求原諒,並保證永不再犯!

                吳俊憲 謹啟



(吳因嚴重毀謗已受重懲,除實質賠償,並需公開道歉,而以後若仍有毀損名譽事件發生,包括任何網站留言、文章等,將是新案可另提告;檢察官並指示吳於刊登道歉啟事後關掉部落格。)


        
- 慘痛教訓,不可不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