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21日 星期一

系教評黑箱作業3: 系教評重審不合理!

1. 系、院評已通過續聘的不能到校教評卻變成不通過;
2. 系、院評皆過的,到校教評變成不過,不能再回系、院重審,而且變成不過;
3. 聘任案不能由(低階)助理教授審(高階)副教授;
4. 校教評若有委員(吳德和)反對續聘,必需提證據,經過討論後再各自圈投;
5. 贊成,就發聘書,不贊成,則送教育部,不過,
6. 鑑於程序不合及法條不適,教育部勢必退回(如政大處理莊國榮案), 但是,
7. 也只能退回校教評(如政大處理審莊國榮案),不能退回系教評重審。

所以,7月16日之系教評會純為「枉費心機」,但對本人則是 嚴重傷害!

動員出席之九名系教評委員:5名副教授:楊育芬(院長吳德和之表妹)、王子富、許麗瑩、焦錦濮、賴志超(問答時不在,要「投票」時才到);4名助理教授:黃惠玲、葉惠菁、魏式琦(有課不上,特來「投票」)、李淑蓉。